琴房开放的通知

责编: 陈美霖 作者: 邓晓君 发布时间:2025-10-10 浏览量:62

为进一步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,充分激活教育学院琴房教学资源价值、提升资源使用效率,助力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地,根据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琴房开放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教育学院琴房开放安排如下:

一、开放时段

二、开放形式

琴房采用 “定时开放 + 预约开放” 相结合的模式,具体时段及开放范围如下:

时段一(8:00-12:00、14:00-18:00):仅限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师生使用;其他学院师生若需在此时段申请使用,须提前联系琴房管理人员预约,经琴房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。

时段二(19:00-22:00):面向全校师生开放,无需单独预约(若遇特殊情况需调整,将另行通知)。

三、琴房开放管理要求

为保障琴房使用秩序、维护教学资源,所有使用者须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要求:

(一)使用申请与登记规范

琴房使用人员根据自身练习需求申请使用琴房,经琴房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,前往艺术楼310 琴房管理处提供学生证,在《琴房开放登记本》上规范填写使用者信息(包括使用者姓名、学院专业、使用时段、琴房编号)完成备案登记,琴房管理员核对信息、确保信息填写无误后发放对应琴房钥匙,并收押使用者的学生证。

使用结束,将琴房钥匙送回艺术楼310琴房管理处,并在《琴房开放登记本》上规范填写设备使用情况。琴房管理员核对、确保信息登记内容真实、完整后返回使用者的学生证。

(二)行为规范与环境维护

遵守琴房纪律,不得在室内喧哗、打闹,严禁吸烟、饮食,禁止乱扔纸屑、果皮等杂物,保持琴房安静整洁。

使用期间若发现钢琴、照明、空调等设备故障,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琴房管理人员或值班老师,不得擅自拆卸、维修设备。

使用结束后,须按以下要求做好琴房整理工作:

(1)关闭钢琴盖、空调、灯光等所有仪器设备电源;

(2)将琴凳、乐谱架等教具归位至指定位置;

(3)整理并带走个人物品及产生的杂物,确保室内无遗留垃圾;

(4)检查桌椅摆放整齐,确认环境卫生符合要求后锁门并归还钥匙。

 

琴房管理负责人:石文君 185-7780-0899

 

教育学院

2025年9月17日